7月1日,河北作为目前我国地下水超采严重地区,率先试点水资源税。水费变水税,给河北地区的钢铁企业成本带来了多大的影响?
水资源税
针对水资源税试点启动,记者采访了河北省多家钢铁企业,发现对于相关改革是否会带来成本的增加,企业表面上似乎并不太敏感,其理由是多数都采用了政策鼓励的再生水。
人均水资源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/7,让河北率先启动水资源税征缴试点工作显得格外有现实意义。
7月1日,呼吁多年的水资源税改革率先在河北落地。为此,河北做足了文章,除了调研、测算、宣传外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、水利部三部门进一步向河北省政府印发了《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》。
与此前煤炭、原油、天然气等已实施从价计征改革相比,此次在河北试点将地表水和地下水纳入征税范围,实行从量定额计征。
考虑到河北省地下水超采问题突出,造成地下水位下降、地面沉降和地裂等较严重的后果,三部门要求,改革后对一般性取用水按实际取用水量计征,设置低税额标准:地表水平均不低于每立方米0.4元,地下水平均不低于每立方米1.5元。
针对水资源税试点启动,记者采访了河北省多家钢铁企业,发现对于相关改革是否会带来成本的增加,企业表面上似乎并不太敏感,其理由是多数都采用了政策鼓励的再生水。